民宿標準出臺共享熱需要冷靜下
10 月 1 日,國家旅游局發布的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》正式實施。此前由于缺乏標準規定,民宿業的準入門檻很低,客觀上導致了行業的良莠不齊。而國家標準的出臺,則為民宿業發展提供了基本的要求與規范。
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》適用于正式營業的小型旅游住宿設施,包括但不限于客棧、莊園、宅院、驛站、山莊等。規定了旅游民宿的定義、評價原則、基本要求、管理規范和等級劃分條件。明確旅游民宿是指利用當地閑置資源,民宿主人參與接待,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、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。
這個標準對民宿的定義是,“利用當地閑置資源...民宿主人參與接待,為游客提供的小型住宿設施。”但除了房屋的場所的來源和普通酒店不同之外,標準對民宿的要求實際上和酒店是一樣甚至更嚴格的。
但是標準能起到的作用依舊不大,民宿短租行業比較嚴重的幾大問題:法律法規制度保障缺乏、平臺監管機制缺失、房屋與游客的安全問題等均有待解決和改善。標準內容很多都是照搬酒店行業的要求,比如要求 24 小時值班電話,熱情好客等等,比如標準提到要對民宿進行“金宿”和“銀宿”高低兩種等級的分類,這顯然是借鑒旅游業的“星級”標準衍生出來的。有些要求對于現階段的短租經營者來說,實際上很難達到,像“從業人員應經過衛生培訓和健康檢查,持證上崗”,但事實上我們知道 Airbnb 之類的平臺,很多客房都是主人自己打掃整理,總不能要求主人家都得去通過衛生培訓和健康檢查吧,而且也和民宿短租這種資源分享模式有一定的沖突。
事實上,從共享單車到共享房屋,共享經濟的發展歷程總是相近的,開頭總是爆棚,而等政策落地之后,就需要冷靜求變。
(作者:佚名 編輯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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